教师,狗的地位
当您看到这个题目时,估计很不愉快。是的,这的确不是一个让人愉快的字眼。但是我又不得不如实表达我自己的内心感受。
生活中常有这样的情景吧:当一家人做了一桌丰盛的饭菜,围坐在桌边吃饭时,自家的小狗会时而过来仰望着你、时而把两只前腿搭在你腿上、时而撒欢……你自然明白它的意思,一会丢给它一块啃过的骨头、一会丢给它鱼刺、甚或赏它一个饺子什么的……平日里,狗更是吃糠咽菜了。然而,狗却忠心耿耿的为自己看家护院。
现在请您看看我们苏家屯区教师的现状。
1、多年以来,我区公务员的【取暖费】每户每年至少补贴2/3;而每户教师只给补贴200元,2004年每户教师才增加到300元!
2、2001年7月,我区公务员开始发放【出勤补贴】,每人每月176元,且从2001年1月开始补发;而教师分文没有享受此待遇!
3、教师的取暖费及出勤补贴,区政府不但不予以切实解决,却又于2004年7月,给我区公务员发放了【目标考核奖】,人均每月发放500元以上,且从2004年1月开始补发;而教师的工资依然分文没有增长!
2005年5月8日开始,本人经过约半年时间的依法信访,又去申请集会示威,历经折腾,区委区政府终于答应在2005年给教师全额补贴取暖费!但是,其他几项教师早就应该享受的工资、待遇,仍然没有兑现!
之后,2006年,每当教师们有所谓“要闹事”的时候,区政府就给教师们补发前几年【目标考核奖】5000元,并答应说等到2008年6月区政府有钱了再补发另一半【目标考核奖】。可是有许多退休的老教师再去“一闹”,没多久政府就把另一半的钱也提前补发了!可是只给补发前几年拖欠的,目前却仍然不进入工资条(即工资条里仍然没有【目标考核奖】)!如今又造成了新的拖欠!
公务员早在2001年享受的【出勤补贴】,至今2007年11月了,教师们也没有享受!
2005年以前拖欠教师的【取暖费】,2007年5月22日沈阳市信访局答复说:“因区财政能力所限,暂不能解决。”
给教师们涨工资,总是说没钱、没政策!可是2007年8月我区的公务员却又增长了【新补贴】,人均每月增长大约1000元。且又补发了2007年的前半年的【新补贴】!
这就是你们口口声声贯彻执行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吗?
这就是你们理应作为全社会【尊师重教】表率的楷模吗?
诸位,您说说,我区教师的地位是不是与狗的处境差不多?你若“不闹”,一分不涨,“闹了”就给你点,“再闹”就再给点……可就是始终不完全到位!!!
中共中央一再讲:“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而我区政府却与此背道而驰:什么工资、待遇,都可自己先来。全然不顾百姓的利益和感受!
古人尚且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胸怀呢,在人类民主政治文明发展的今天,在伟大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苏家屯区人民政府的公仆们,思想境界难道还不如封建时代在皇帝老儿专制下的官吏吗?
《教师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而现在,我区教师的工资与公务员相比,人均每月相差至少在1000元以上!
人民的公仆们,不管你们主观上把人民教师当没当狗,可事实上我区教师的工资待遇目前就是以上这个样子!
不管你们把人民教师当成了什么,那是你们的事。而我们教师自己始终把自己看作是党宣扬的“国家的主人”!我们就要争取得到主人的地位,《教师法》中规定的权利!否则,要《教师法》干什么?难道是幌子不成?
说什么给教师涨工资,没有政策,难道国家的法律(《教师法》)还不如什么政策了吗?
【有法不依,违法不究】,难道这就是你们人民公仆口口声声宣传的“执政为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