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晚报》新规解读报道之——
十年,生育保险办法大调整(二)
修订后的《自贡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试行)》将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赵良德□记者 缪静/文 叶卫东/图
……
●变动六:男职工可享受一次性生育医疗费补助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属非城镇户籍人口或城镇无业人员且未参加生育保险、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按照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一次性生育医疗费补助。
举例:假如参加生育保险的张先生的配偶符合上述条件,在三级医院剖宫产。张先生就可以享受一次性生育医疗费补助1600元=(400元﹤孕产期保健检查费﹥+2800元﹤三级医院剖宫产定额结算标准﹥〉×50%。
●变动七:未参加生育保险(或欠缴生育保险费)期间用人单位职工生育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新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职工。
●变动八:不按规定,要负法律责任
《新办法》既明确了对不按规定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不按规定向社保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数额、不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不同的处理和罚款,又明确了对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骗取生育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或生育职工)和骗取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给予相应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闻附件——
★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定额结算标准:
(一)孕产期保健检查费400元。
(二)怀孕四个月以下流产的300元。
(三)怀孕四个月以上不满七个月引产的,一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900元、三级医院1000元。
(四)正常生育(顺产)和怀孕七个月以上引产的,一级医院1600元、二级医院1800元、三级医院2000元。 (其中,施行产钳术、臀位助娩术的,再增加300元)
(五)剖宫产的,一级医院2400元、二级医院2600元、三级医院2800元。
(六)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孕产期保健检查费和生育时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及药品费。
★《自贡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试行)》、《关于城镇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等定额结算标准的通知》和《〈自贡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可登录http://www.sczg.lss.gov.cn或http://www.zgsbj.net下载。